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

admin 2 2025-04-21 09:00:47 编辑

进项税额转出分录

1、用于非应税项目,进项税额转入相关的项目,比如用于在建不动产时的会计处理:

借:在建工程

贷:原材料

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

2、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:

借:基本生产-X产品(税法规定的免税产品)

贷:原材料

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

3、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:

借:应付职工薪酬-职工福利费

贷:原材料

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

4、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,其价值为零,进项税额无法抵扣,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,发现非正常损失时:

借:待处理财产损溢-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

贷:库存商品

短缺商品经查属人为,损失由个人承担的,其会计处理:

借:其他应收款

贷:待处理财产损溢-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

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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